为严格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全面调查、科学论证,划定禹州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禹州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市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4380.45公顷,涉及苌庄镇、方岗镇、方山镇、鸿畅镇、花石镇、鸠山镇、磨街乡、浅井镇、神垕镇、文殊镇、无梁镇11个乡镇(具体分布范围、面积见附件)。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可到禹州市水利局查询。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
禹州市禁止开垦陡坡地分布示意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