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激励全市上下聚焦建设“现代化中等城市”,齐心协力、真抓实干,持续深化“四大提质行动”,推动“十五五”良好开局,在全社会营造创先争优、争当模范的良好氛围。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表彰一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根据有关规定,在各级各部门提出推荐对象的基础上,经过初审、复审、差额选优,研究确定了43个“禹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150名“禹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先进个人”作为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3日至29日(5个工作日)。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等方式向市委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请告知或签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4-8279000
电子邮箱:yzswbzh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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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禹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pdf
中共禹州市委
禹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