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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禹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6-01-2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激励全市上下聚焦建设“现代化中等城市”,齐心协力、真抓实干,持续深化“四大提质行动”,推动“十五五”良好开局,在全社会营造创先争优、争当模范的良好氛围。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表彰一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根据有关规定,在各级各部门提出推荐对象的基础上,经过初审、复审、差额选优,研究确定了43个“禹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150名“禹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先进个人”作为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3日至29日(5个工作日)。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等方式向市委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请告知或签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4-8279000

电子邮箱:yzswbzhk@126.com

通信地址:禹州市禹王大道99号党政综合大楼913室

邮政编码:461670

 

附件:禹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pdf

 

中共禹州市委

禹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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